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121号),促进中国曲棍球产业和赛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丰富曲棍球赛事内容,推动项目普及发展,中国曲棍球协会拟举办“第二届全国室内曲棍球公开赛暨第九届全国大学生曲棍球锦标赛”。招标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标日期
自2019年3月26日至4月15日
二、招标赛事简介
(一)赛事名称
第二届全国室内曲棍球公开赛暨第九届全国大学生曲棍球锦标赛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曲棍球协会
(三)赛事举办日期
9月27日至10月3日
(四)赛事性质
与大学生体育联合会联合举办的全国性大学生单项赛事,及全国性曲棍球各组别公开赛事(可邀请业余组、俱乐部组、青少年组、专业组)。
(五)参赛队伍
各开展曲棍球项目高校8-10支,全国曲棍球业余俱乐部组10-12支。
三、主、承办单位责任及权益
(一)中国曲棍球协会为本赛事的主办单位,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曲棍球协会各项规定对赛事行使监督和管理权。
(二)中国曲棍球协会以赛事承办协议的形式,将招标赛事全部或部分商业权益转让给中标单位。
(三)中标单位为招标赛事的承办方,根据与中国曲棍球协会签署的赛事承办协议享受权益并承担义务。
(四)中标单位可以联合其他合法单位、中介公司共同承办或推广赛事,因赛事推广所需,可以将赛事承办协议中约定的承办方部分权益转让给第三方,但中标单位在赛事承办协议中应该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不得因此发生转移。
四、赛事相关信息
(一)参赛队食宿费、差旅费及相关其他经费自理。(原则上每人每天食宿费标准不超过200元)
(二)协会给予赛事少量经费补贴,不足部分由应标单位通过市场运作解决。
(三)中标单位应负责协会官员、竞赛工作人员及裁判员赛事期间的食宿、当地交通及差旅费用(预计20人)。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四)中标单位应做好赛事宣传及商务开发工作。
五、应标单位条件及要求
(一)体育行政部门、体育事业单位、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团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经营范围中包含赛事运营项;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拥有与赛事级别、规模相适应的经费保障;
(四)举办赛事所需的场地、竞赛器材等竞赛运行费用;
(五)电视或网络转播事宜另行协商。
(六)能够提供举办赛事所需的标准场馆设施,提供交通、食宿、安保等必要的办赛保障;
六、签订赛事协议
确定招标单位后,中国曲棍球协会将与中标单位签署《赛事承办协议》
七、联络方式
负责人:刘志鹏
联系电话:010-87183547
电子邮件:qgqjs@sina.com
附件:比赛申办函
中国曲棍球协会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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