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曲棒垒字[2013]101号
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关于第十二届全运会曲棍球项目决赛阶段
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广东、四川、甘肃体育局竞训处,总政文体局: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第十二届全运会竞赛规程总则和运动员注册的规定,我中心结合曲棍球项目实际制订了预决赛阶段的单项竞赛规程并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正式下发。后接到有些队伍反映个别队员因伤病、疾病等原因不符合单项规程有关决赛阶段参赛资格的规定,希望能够从保障运动员利益方面给予考虑。中心对此事高度重视,经了解情况和慎重研究,本着实事求是和尊重运动员权益的精神并报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同意,现就第十二届全运会曲棍球项目决赛阶段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凡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第十二届全运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和运动员注册规定,因严重伤病、严重疾病、怀孕和生产等原因未能按第十二届全运会曲棍球单项竞赛规程规定参加2012年、2013年相应比赛的曲棍球运动员,2013年6月15日前经其所属省市、自治区体育局向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并附正规医院正式诊断证明,经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曲棍球决赛阶段的比赛。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一经查实,其所提出的申请无效,对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单位队伍在决赛阶段参加精神文明运动队评选的资格。
联系人:程桥
传真:010-87183547
手曲棒垒球中心
2013年5月16日
抄送:有关体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