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曲棒垒字[2011]212号
关于加强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曲棍球项目赛风赛纪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曲棍球项目赛风赛纪和监督管理,深入贯彻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赛风赛纪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代表队工作人员、教练员和运动员须自觉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手曲棒垒球中心的各项规定,抵制体育竞赛中的不正之风,维护好各代表队的形象。要树立正确的参赛观,遵守公正竞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代表队人员的管理、要求和监督,保证运动会顺利进行。
二、不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不违背体育道德进行虚假比赛。不扰乱赛场秩序、干扰裁判员正常执法、罢赛或拒绝领奖。
三、根据竞赛组织工作要求,参赛人员名单已在中国曲棍球协会网站公示,2011年8月8日后,不再接受有关运动员参赛资格方面的申诉。
四、对于违反替补席管理有关规定,干扰裁判员正常执法的不良行为,由值场技术官员(TO)给予绿牌(警告)、黄牌(离开场地及周边)和红牌(离开场地及周边,停赛1场)处罚,情节严重或屡犯者,取消参赛资格并根据《中国曲棍球协会竞赛纪律条例》追加处罚。
五、对罢赛、拒绝领奖的运动队给予取消本次比赛成绩的处罚,并报组委会和国家体育总局追加处罚。
六、发生兴奋剂违规事件的,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反兴奋剂规定进行处罚。
其它违反赛风赛纪规定的处罚按照总局、组委会和《中国曲棍球协会竞赛纪律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全国曲棍球比赛替补席管理规定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