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中国曲棍球协会
二、竞赛日期、地点:
2011年中国曲棍球男子甲级联赛为4站,乙级联赛为3站,女子甲级联赛为3站,乙级联赛为3站。时间、地点如下:
男子甲级联赛:第一站 04.19-25 天津
第二站 07.04-10 内蒙古莫旗
第三站 07.14-20 辽宁大连
第四站 11.16-22 广东广州
男子乙级联赛:第一站 03.29-04.04 甘肃兰州
第二站 07.23-29 四川成都
第三站 11.25-11.31 北京
女子甲级联赛:第一站 06.01-07 吉林长春
第二站 06.10-16 辽宁大连
第三站 12.12-18 广东广州
女子乙级联赛:第一站 06.16-22 内蒙古鄂尔多斯
第二站 06.26-07.02 天津
第三站 12.05-11 北京
三、参赛单位:
根据2010年全国锦标赛成绩,男子队伍前4名参加甲级联赛,第5名(含)后的队伍参加乙级联赛,未参加2010年全国锦标赛的队伍经中国曲棍球协会同意可参加乙级联赛;女子队伍前6名参加甲级联赛,第7名(含)后的队伍参加乙级联赛,未参加全国锦标赛的队伍经中国曲棍球协会同意可参加乙级联赛。具备参赛资格队伍如下:
女子甲级:辽宁 江苏 上海 广东 吉林 四川
女子乙级:北京 甘肃 天津 内蒙 解放军
男子甲级:辽宁 广东 内蒙 天津
男子乙级:甘肃 北京 四川 河北 江苏
四、竞赛办法:
竞赛日程根据各站赛前一个月时中国曲棍球协会积分排名顺序,按国际曲联编排原则进行编排。
(一)男子:
1、甲级联赛为4站比赛。每站比赛采用双循环办法,产生每站名次。4站比赛结束后,按每站名次积分总和产生年度总冠军。每站1-4名积分为5、3、2、1。如积分相同,按4站所有比赛获胜场次、净胜球、进球总数、相互间胜负关系计算名次,如以上各项仍然相同,则根据短角球拉射比赛成绩,如仍相同,则采取以罚点球的方式决出名次。
2、乙级联赛为3站比赛。如果参赛队伍为4支(含4支)以下,则采用双循环办法,如果超过4支队伍,则采用单循环加名次赛办法,即:第1、2名,3、4名,5、6名之间附加一场比赛,产生每站名次,如参赛队伍为奇数,在单循环后积分最少的运动队不参加名次赛。3站比赛结束后,按每站名次积分总和产生年度总冠军。如参赛队伍为6支,每站1-6名积分为7、5、4、3、2、1;如参赛队伍为5支,每站1-5名积分为6、4、3、2、1;如参赛队伍为4支,每站1-4名积分为5、3、2、1。如3站总积分相同,按3站所有比赛获胜场次、净胜球、进球总数、相互间胜负关系计算名次(每站单循环赛和名次赛合并计算),如以上各项仍然相同,则根据短角球拉射比赛成绩,如仍相同,则采取以罚点球的方式决出名次。
(二)女子:
1、甲级联赛为3站比赛。每站采用单循环办法,即:使用国际曲联最新单循环编排办法,6支队伍各进行5场比赛,产生每站名次。3站比赛结束后,按每站名次积分总和产生年度总冠军。每站1-6名积分为7、5、4、3、2、1分。如积分相同,按3站所有比赛获胜场次、净胜球、进球总数、相互间胜负关系计算名次,如以上各项仍然相同,则根据短角球拉射比赛成绩,如仍相同,则采取以罚点球的方式决出名次。
2、乙级联赛为3站比赛。如果参赛队伍为4支(含4支)以下,则采用双循环办法,如果超过4支队伍,则采用单循环加名次赛办法,即:第1、2名,3、4名,5、6名之间附加一场比赛,产生每站名次,如参赛队伍为奇数,在单循环后积分最少的运动队不参加名次赛。3站比赛结束后,按每站名次积分总和产生年度总冠军。如参赛队伍为6支,每站1-6名积分为7、5、4、3、2、1;如参赛队伍为5支,每站1-5名积分为6、4、3、2、1;如参赛队伍为4支,每站1-4名积分为5、3、2、1。如3站总积分相同,按3站所有比赛获胜场次、净胜球、进球总数、相互间胜负关系计算名次(每站单循环赛和名次赛合并计算),如以上各项仍然相同,则根据短角球拉射比赛成绩,如仍相同,则采取以罚点球的方式决出名次。
(三)竞赛规则:
1、采用中国曲棍球协会审定的最新《曲棍球竞赛规则》及国际曲联有关规定;
2、关于红、黄、绿牌的规定:
(1) 一名运动员在一站比赛中被出示黄牌累计达二张者,停止下一场比赛;即:
A:不停止该场比赛资格:
B:一张黄牌后,又被出示一张红牌,这一黄牌不再累计。
(2)运动员被出示绿牌后必须出场2分钟;被出示黄牌后必须出场5分钟以上;被出示红牌后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包括赛场周边);
(3)如运动队有被禁赛的运动员,则该队替补席需相应减少运动员人数。
(4)教练员、运动员或随队官员凡有围攻、漫骂、侮辱、殴打或故意伤害裁判员或对方运动员的,按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和《中国曲棍球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四)短角球拉射比赛
1、联赛各站每场比赛之后,进行短角球拉射比赛。
2、进攻只限发球、停球、一拉射门、三名队员(比赛中可替换)。
3、守方只限守门员1人防守(比赛中可替换)。
4、计分方法:拉射档板以下为2分,拉射档板以上为3分,不进球不得分,攻守交换各8球。
5、设短角球奖,全部联赛结束之后,短角球积分多者在前,取前两名。
五、报名:
各队一经报名,需参加全部比赛,未经中国曲棍球协会同意不得退赛,否则取消参加本年度全国锦标赛资格。
(一)报名办法:
1、各参赛队必须在2011年3月10日前,向主办单位上报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必须用电脑打印并将电子文本上报联赛办公室
中国曲棍球联赛电子邮箱地址:CHOCKEYL2010@YAHOO.COM.CN
报名资料包括:
(1)运动员姓名、出生年月日、国籍、场上位置、报名号码、运动年限、国内比赛场次及国际比赛场次;
(2)随队官员(包括:领队、教练员、队医、翻译、随队裁判员),姓名、出生年月日、国籍、执教年限;
(3)球队报名表须加盖医务单位章;
(4)各队需购买运动员保险,并携带保单复印件到赛区;
(5)所有人员电子照片发送到中曲联赛邮箱。
注:文件名以“职务+姓名”命名,上述所有文件放入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以球队名称命名;报名表及其它表格见附件。
3、参赛名称:参赛队名称应报全称:
(1)全称为:地域名+球队冠名+“队”;(无冠名则只报地域名+队)
(2)报名与上述要求不符时,中曲联赛办公室有权按照参赛队法定名称和球队冠名的上述规定,予以纠正;
(3)一旦报名完成,参赛队名称、球队名称在本赛季内,不得变更;
(二)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
1、代表参赛省、市、自治区在中国曲协办理了2011年度注册手续;
2、体能测验达标;
3、外籍运动员需有本国曲棍球协会同意参赛函,经中国曲棍球协会批准。
(三)报名人数:
1、总报名运动员为25名(赛前技术会确定参加本站比赛的18名运动员),领队1名、教练员3名、医生1名;教练员兼运动员均占运动员报名数额;有外籍教练或运动员的队伍可再报一名翻译,(只有报名人员才可在替补席入座);
2、首次报名时申报随队裁判若干名,裁判员需符合中国曲棍球协会资格要求,于每站比赛派1名随队裁判。如不派随队裁判,则每队每站需支付裁判费人民币伍仟元,抵达赛区后上交联赛办公室。
3、每站比赛参赛队可报24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3人,医生1人,随队裁判1人,运动员18名(每场比赛赛前1小时确定参加比赛的16名运动员),有外籍教练或运动员的队伍可再报一名翻译;
4、报名人数以联赛开赛前第一次报名为准,报名名额未满的队伍不得进行补报,但允许各队为外籍运动员预留2个名额,如果国内运动员占用此名额则不得替换;
5、运动员报名号码为1号-32号,报名运动员号码一经编入秩序册,在本年比赛中不得更改;
6、体测暂时未通过的运动员可以报名,通过体测后方可参赛;
(四)报名变更:
1、随队官员变更时,必须事先向中曲联赛办公室书面申报(附证书或证明文件),经审核批准后方能变更报名并随队工作;
2、如遇国家队集训或参加国际比赛,各队可向中曲联赛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换人申请表),提供新的相应人数报名名单,但与第一次报名人数相加后不得超过32人;
3、更换的运动员不得使用其他运动员已经使用过的号码;
(五)外籍球员的选拔及参赛规定:
1、允许各参赛队注册2名外籍球员;
2、外籍运动员注册时间始于2011年3月1日,止于第3站比赛开始前;
3、外籍运动员注册时需出示经过中国曲协认可的身体检查证明;
4、通过体测后方可参赛;
5、外籍球员的选拔由运动队自主挑选。外籍球员必须遵守中国法律以及国际曲联、亚曲联、中国曲棍球协会的有关规定;
6、赛季期间允许各参赛队更换外籍球员,但不得超过3人次;更换出队的外籍运动员在本年联赛结束前不得重新回本队;
7、联赛期间被更换的外籍球员不能在本赛季中代表其他球队参赛。
(六)临时转会名额规定: 1、各参赛队可有两名临时转会名额; 2、临时转会名额计入总报名人数中; 3、临时转会时间始于2011年8月1日,止于2011年8月5日; 4、临时转会需提供转会双方参赛队协议文件及转会申请书,交至联赛办公室,联赛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认证答复; 5、临时转会运动员只能由低一级别联赛转入高一级别联赛。
六、服装:
遵守国际曲联制定的服装规定和《联赛手册》的规定。
七、技术代表、裁判员和技术官员:
中国曲棍球协会选派技术代表1人(兼裁判长)、2名中立裁判。各队均须选派一名随队裁判(仅限中国曲棍球协会裁判员资格名单中)。各赛区需选派当地计时记录4人担任记录台工作。各赛区负责仲裁录相的拍摄。
八、经费
1、参赛各队差旅费、食宿费、医药费、保险费、市内交通费等均为自理;
2、参赛队自行安排食宿、交通,承办单位有义务协助联系;
3、随队裁判差旅费由各队自理;
4、中国曲棍球协会选派的技术代表1人(兼裁判长)、2名中立裁判、联赛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的差旅费、食宿费、劳务费及各队随队裁判的食宿费、劳务费由大会负担;
5、中国曲棍球协会给予各赛区按照每支队伍人民币壹万元标准下拨经费。
6、每支参赛队伍需向联赛办公室上交人民币壹万元作为参赛费用,须在报名时将费用上交,各赛区上交人民币伍仟元作为联赛筹办经费。
九、名次与奖励:
获得甲级联赛前三名的队伍获得奖金,第一名:30000元;
第二名:20000元;
第三名:10000元;
获得乙级联赛第一名的队伍获得奖金:8000元。
其它各参赛队伍将各获得2000元奖金作为奖励。
十、升降级:
2011年中国曲棍球联赛将采取联赛自主升降级制度决定2012年参加甲、乙级联赛的队伍,即2011年甲级联赛最后一名将参加2012年乙级联赛,2011年乙级联赛第一名将参加2012年甲级联赛。
十一、其它:
新闻发布会、兴奋剂检测由中国曲棍球协会组织实施。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竞赛规程由中国曲棍球协会负责解释。